“人倒了可以扶,人心倒了就扶不起来了。”这句春晚小品《扶不扶》的经典台词,在2025年的春天被现实狠狠砸中——山东一位87岁老人骑车摔倒后无人搀扶,最终不幸离世。家属将10名围观路人告上法庭索赔140万元,法院的一纸判决却让千万网友湿了眼眶。
2025年2月,山东某街道的监控拍下揪心一幕:87岁的王大爷骑着电动车买菜途中突然摔倒在地。路过的行人或驻足张望,或匆匆绕行,甚至有人劝阻试图搀扶的少年:“别碰!这年头专门碰瓷的多了!”直到半小时后,才有路人拨打120,但老人已因延误救治去世。
家属的愤怒在悲痛中爆发——他们调取监控,将事发时在场的10名路人集体起诉,索赔每人14万元。这场“集体追责”迅速引爆网络,抖音话题#该不该罚见死不救#阅读量破3亿。有人痛斥:“140万买不回一条命,但能让冷漠付出代价!”也有网友担忧:“要是判赔了,以后谁还敢上街?”
3月10日,法院判决如一盆冷水浇在沸腾的舆论场上:驳回全部诉讼请求,路人无需担责。判决书中的法律解读直指要害:
无碰撞不担责:监控证实路人与老人无肢体接触,不存在侵权行为;
道德≠法律义务: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84条,普通公民无强制救助义务(医护人员、警察等特定职业除外);
因果关系断裂:老人死因系自身突发疾病,与路人未施救无直接关联。
这份判决让评论区炸出两极分化。点赞最高的两条留言形成鲜明对比:“判得好!不能让人心跟着老人一起倒下”和“今天放过了10个冷漠者,明天就会有100个见死不救”。
这起案件让人不由想起改变中国社会的“彭宇案”。2006年,南京小伙扶起摔倒老人反被索赔13.6万元,法官那句“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”的“常理推断”,让社会信任体系崩塌。此后15年,“扶老人险”“救人前拍视频自证”成了中国特色。
转机出现在2020年《民法典》设立“好人条款”: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江西近日一起相似案件中,滴滴司机张伟扶起猝死老人反被家属索赔30万,法院正是援引此条款驳回诉求。法律学者指出:“现在不是扶不扶的问题,而是敢不敢用法律武器保护善意。”
事件背后折射出更深层矛盾:
技术依赖症:山东家属调监控追责的行为,被微博大V@法理人生 点评为“摄像头成了道德裁判机”;
信任赤字:小红书调查显示,68%年轻人随身携带“扶人三件套”——手机、手套、记录仪;
制度空白:相比德国、法国等将“见危不救”入刑的国家,我国仍停留在道德倡导层面。
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明接受采访时建议:“可借鉴‘深圳好人条例’,由政府设立救助保障基金,打消民众后顾之忧。”
当抖音热榜同时挂着#法院判路人无责#和#江西司机救人反被讹#时,我们或许该思考:法律能划清责任边界,却修复不了断裂的社会纽带。正如网友@向阳而生 的留言:“给好人撑腰的法律有了,现在缺的是敢做第一个伸手的人。”
这个春天,一位老人的离去撕开了时代的隐痛,而法院的判决像一束光——它告诉我们:法律不会为冷漠背书,但也不会让善意背负枷锁。或许下一次街头相遇时,我们都能多一份伸手的勇气,少一分摸手机的犹豫。